第二十四章 从头开始-《国民法医类似小说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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午后,稍稍拾掇一番,江远就和王钟,各自骑着自己的小电动车,来到了案发小区。
坐落在郊区的红砖小楼依旧颇有时代范,双向四车道的小马路,两边和中间都种着品种存疑的大树,稀疏的灌木证明附近的维护水平很是一般,但用时间栽种出的树木,依旧维持着居住区的基本品质。
这里是县域的远郊,但因为附近有一些工厂的缘故,反而比县里的许多地方更繁荣。
当然,只是繁荣而非繁华。放眼看去,一片片的旧时的住宅小区,以及新时的临时建筑,令环境始终维持在老旧工业区水平。
小卖铺小店铺是附近的主流商业模式,小店的门脸也多是老旧的款式,很难激起人们消费的欲望。
而这些连门帘都懒得拾掇的店铺,同样没有安装摄像头的欲望。
市政建设到了这里,仿佛与时光一起停滞了。旧有的道路交通还维护的很好,但大约也就是维护到当年的程度,而更新或许更好的东西,几乎都没有出现。
案发小区显的比同一条路的其他小区更萧索。只有正门,聚集着几个老头,用怀疑的眼光看着周围的一切。小区的另外两个大门,如今都被大锁链给铐了起来。这些原本属于便民措施的举动,如今则被视为罪魁祸首。
“做什么的?”见江远和王钟骑着电动车要进门,一个老头勇敢的用身子将路给挡住了。
“警察。”两人都是换了便装过来的,于是掏出警官证给看了一眼。
老头皱眉:“我听说,现在有专门做假警官证骗人的,你是不是骗子……”
“不相信就打110。”王钟说了一句,又道:“我们是来复勘现场的,你们愿不愿意当见证人?”。
老头都掏出手机准备打110了,听的一愣:“啥子?”
“我们进去看看现场,找一下还有没有证据,你就站里面看着,到时候签个字就行了。”王钟言简意赅的解释了一句。
中国的刑事案件现场勘察见证人制度,要求侦查机关必须邀请第三方自然人,对犯罪现场的勘验、检查活动进行见证。这一点,与经常出现在影视剧中的美国司法制度是截然不同的。
美国采用的是警察自证方式,规定了现场录音制度,要求警察自证现场勘查的公正性和规范性。相比之下,rb和俄罗斯采用的也都是现场勘察见证人制度,只是各有不同。
简单来说,有见证人制度的国家,在制度上,要求每起案件的采证,都有案外人看着,以此来尽可能杜绝伪证的出现。而如美国这种没有见证人制度的国家,要求每名警务人员自我约束,一旦出现伪证则可以怀疑该警察所办的全部案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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